为民办实事 依法促拆迁
——记法律咨询组现场服务拆迁二三事
由律师、公证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律咨询服务队伍,于3月24日 进驻花楼南二片拆迁工作现场以来,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公证服务的职能作用,积极为被拆迁户及群众工作组排难解忧,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 务,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一个月来,接待来访被拆迁户1500余人次,办理公证事项88件,调解家庭纠纷3起。
顾大局——为群众服务
参与花楼南二片拆迁现场法律咨询服务的16名 律师均是我区律师事务所中的业务骨干,他们政治素质过硬,热心公益事业,业务能力超强,年收入在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大有人在。这次义务法律咨询工作,他们 感到既是一次服务人民、回报社会的绝好机会,又是一次难得的社会实践,以满腔的热情、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武汉市十佳律师、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主任黄 传宏是律师中的佼佼者,他第一个参加拆迁现场法律咨询工作,针对群众现场提出的家庭内部纠纷问题、拆迁政策问题,甚至少数人对拆迁政策心存不满、恶意提出 的刁钻、敏感问题,黄传宏律师都予以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并义务地宣传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当天咨询总人数达80余人,而他一人就接待了30多人次,从早上8:30分开始到接待完最后一名群众已是晚上8:30分。
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的邱华律师是一名热情洋溢的年轻人,对中国共产党一往深情、对人民怀有一腔热血。这次是他第二次参加花楼拆迁法律咨询工作,在接待现场他向临时党小组提出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要求,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并将思想落实到行动上。在接待苗家码头97号一杨姓被拆迁人时,他了解到其家庭成员因继承发生析产纠纷,立即向法律咨询组提交了法律意见书,为解决被拆迁人家庭矛盾纠纷、依法推进拆迁工作提供了可操作性法律依据。
讲奉献——让群众满意
按照花楼南二片旧城改造维稳领导小组的要求,法律咨询组的同志无双休日、节假日休息,白天全天候对外服务,晚上轮流值班至10点,且每日的接待、办证工作繁忙,但全体人员团结协作,迎难而上,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迎接每一位来访的当事人。
熊俐同志虽已进入退休倒计时,身体多病,但她克服困难,坚持工作,不厌其烦地向当事人宣传法律、解释政策、积极办证。她每天还将公证服务资料分类整理完好,保证公证资料不缺、不漏送。
周金同志接到参加拆迁现场工作的通知时正在家公休,当接到通知后,他二话没说提前结束休假赶赴现场。由于家住关山,每天上下班路途需往返3个多小时,为了不耽误工作,他就每天早上6:30分出门,第一个到达工作现场,做好卫生、烧好开水。对身体有疾病、年老体弱不能前来现场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或应群工组提出方便当事人的要求,他积极主动地上门服务,毫无怨言。
讲协作——让群众受益
法律咨询组既是拆迁工作的专业组,又是依法推进拆迁工作的保障组,为了体现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律咨询组努力以各种工作形式支持群工组工作。
拆迁工作进行以来,许多公房承租人参加房改后要求再将房屋过户到子女或孙子女名下,并申办房屋 赠与公证。针对这一情况,法律咨询组及时提出“先过户,后房改”的工作意见,即公房承租人到房管所直接过户,再以新的公房承租人的名义参加房改。这一意见 很快被房管部门采纳,被拆迁户顺利办理过户手续,签约工作迅速加快。这一意见的提出,既有力地推进了拆迁签约工作,又为被拆迁户节约了公证费、赠与房屋交 易税,减轻了被拆迁户的经济负担。
花楼南二片许多私有房屋涉及财产继承、赠与问题。为了更好地服务民生,为花楼南二片被拆迁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武汉市第二公证处委派了2名 公证员到现场工作。由于法律法规对公证事项的办理制定了严格的询问、受理、审查、调查、审批及出证等程序性规定,因此,公证文书不能现场出具。为了推进拆 迁工作进度,法律咨询组对内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要求工作人员对所有申请办证的当事人做到一次说清(讲清楚办证所需证件、资料、人员)、二次办理、三次 领证。并与公证处多次协调将公证书(除继承公证文书)出具的法定期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将公证服务收费降低三分之二,并派专人负责接送资料,保证及时出证。
为 了加强与群工组的协调配合,法律咨询组制作了公证工作联系单分发给每个群工组,从而让双方及时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意向,帮助群工组掌握被拆迁人的签约 动态。就群工组、企业组提出的被拆迁人家庭疑难问题,法律咨询组的同志主动深入到各组帮助分析问题,并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程序和工作 思路。如江汉区黄陂街129号住户夏家双要求确认其为李林坤遗产的继承人,针对夏家双非李林坤直系和旁系血亲,不属合法继承人之列,如何解决其问题,法律咨询组从法律和司法解释层面向群工组提供了法律意见书,为群工组下步工作指出了明确的方法、步骤,为依法促进签约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
200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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