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代理 / Administrative 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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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提交证据目录-原告罗某某诉被告武汉市人民政府请求撤销2003年退休行政作为案


编号

证据来源

证明对象

证据内容

 

 

1

 

 

0143791号原告《干部退休证》

被告依法发证        

原告出生日期为1943926日,职务为中学高级教师,退休时间200310

 

2

(共3页)

20039月填写《武汉市干部退(离)休审批表》。

被告发证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其源于内部性的隶属行政管理关系

原告正常退休,各职能部门内部行政审批

 

3

19851231日江汉区公安局签发的居民身份证

原告退休时年满60周岁,被告发证证据确实

原告法定出生日期为1943926

 

4

19711015日公安局登记的户口本

原告退休时年满60周岁,被告发证证据确实

原告法定出生日期为1943926

5

(共5页)

196563日原告填写的《高等学校考生登记表》

原告退休时年满60周岁,被告发证证据确实

原告法定出生日期为1943926

 

6

(共13页)

1999年制中央组织部《干部履历表》

原告退休时年满60周岁,被告发证证据确实;原告与学校间系聘任人事关系

原告法定出生日期为1943926日,系武汉市人民中学教师

 

 

7

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1年调整工资标准及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增资呈报表

原告退休时年满60周岁,被告发证证据确实;原告与学校间系聘任人事关系

原告法定出生日期为1943926日,系武汉市人民中学教师,聘任为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8

(共3页)

2004)汉行初字第100号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原告诉请的事实与理由已经法院裁决,不属法院行政受案范围

驳回原告的起诉

9

(共6页)

2005)武行终字第5号行政裁定书

原告诉请的事实与理由已经法院裁决,不属法院行政受案范围

驳回原告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10

(共2页)

2005728日武汉市江汉区人事局《对罗某某信访件的回复》

原告退休时年满60周岁,被告发证证据确实

认定原告的出生日期为1943926

 

 

11

江人仲审字(2005)第1号江汉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

原告之诉为人事争议,不属法院行政受案范围

因原告人事仲裁事项超过法定时限,不予受理

 

12

(共3页)

江政复决字(2005)第3号江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原告之诉为人事争议,不属法院行政受案范围

确认武汉市江汉区人事局对原告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已行政作为

 

提交人:武汉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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